关于申请员工租房补贴管理条例
为规范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的发放,使公司福利制度更加人性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补贴对象及要求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岗正式专职员工,入职转正后可提交申请。
1、个人税前月工资总额在________元(含)以下;
2、个人及家庭(父母、配偶)在距离公司30公里范围以内无房产;
3、在南宁地区已租房,有租房租赁合同或者租房租赁协议。
二、补贴标准
1、公司正式员工:全勤每月补贴为________元/月,〈非全勤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),跟当月工资提成发放时间一并发放;
三、补贴申请及发放规定
1、新加入的员工,转正后须提供的租房合同的有效期内。如租房合同即将到期,需在租房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提供新的租房合同复印件资料,否则将影响租房补助的发放;首次补贴额从租房补贴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,未提交《租房补贴申请表》者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,公司不给予补贴。
2、人事行政部每半年对补贴人员进行一次条件审核,对已不满足条
件的人员及时终止补贴款额发放。
3、补贴额每个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内。
四、其他相关规定
1、对于已购房者,自交房(拿到钥匙)之日起,六个月内仍可享受租房补贴,六个月后不再补贴。
2、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,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,应及时主动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,如隐瞒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,公司将公告批评,并给予5000元的处罚,直接从工资中扣除。
五、附则
1、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,《租房补贴申请表》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。
2、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,有效期一年,下一年未出新制度前以本制度为准。
附件:《租房补贴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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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